涉踢凹的士被控刑毀 律政司前檢控官申撤控罪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9/01/14 19:05

最後更新: 2019/01/14 19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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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布偉倫涉在去年3月,將的士車身踢至凹陷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前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布偉倫(Edward Joshua Brook)涉在去年3月,截了一輛的士後,將的士車身踢至凹陷,他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。案件今(14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,布偉倫親自向裁判官指出,控方一直拖延提供文件,申請在答辯前撤銷控罪。裁判官押後至4月15日再聽取其申請理由,並要求被告準備一份要求控方提供資料的列表。

被告布偉倫(60歲)今向法庭指出,早前已要求控方提供涉事警員的記事冊,但一直未收到,而且今早開庭前才收到部分控方提供的資料案件,故仍未有機會閱覽,認為做法對他不公平。

控罪指Edward Joshua Brook於去年3月16日,在中環雲咸街55號無合法辯解而損毀王季林駕駛的的士。